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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南沙区教育系统首批科研带头人、科研骨干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7-05-23   

各教育指导中心,区属各学校:

为鼓励我区教育教学工作者积极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奖励先进,营造“出成果、出精品、出人才、见效益”的良好氛围,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的教育科研骨干队伍,全面提升我区教育科研的整体水平,根据《南沙区科研成果、科研骨干教师评选办法 (试行)》(穗南教[2007]36号),区教育局决定评选我区首批教育科研骨干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成立科研骨干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要具体落实,认真做好评选工作。

二、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南沙区科研成果、科研骨干教师评选办法 (试行)》(穗南教[2007]36号)的要求,把事业心强、作风正、水平高、业绩好的教育科研尖子评选出来。

三、评定的程序和时间安排 

1、教师本人自愿申报和单位推荐相结合,填写推荐表,学校按申报条件进行评选,评选后校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于2007年4月15日前送各教育指导中心,各教育指导中心评选后于2007年4月20日送区教育局教育发展中心(区管学校直接送教育局教育发展中心)。

2、科研骨干教师各教育指导中心上报名额为2-5人,各区管学校上报名额为1—2人。科研带头人从科研骨干教师中选出,各教育指导中心可上报科研带头人1-2人,各区管学校上报科研带头人1人。

3、区教育局将组织评审组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认真公正的评审,根据评审结果进行最后认定。

五、上报材料

1、南沙科研骨干教师推荐表,获奖证书、课题立项通知书、正式发表(出版)的本人代表性论文(论著)等复印件。请将所有材料订好装袋,打印出材料目录。

2、教师每人一个档案袋,封面注明姓名、单位、材料目录。

附件1:《南沙区科研带头人推荐表》

附件2:《南沙区科研骨干教师推荐表》

二OO七年四月二日

主题词:科研带头人  科研骨干  评选  通知

南沙区教育局办公室             2007年4月2日印发

附件1:

南沙区科研带头人推荐表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单  位


职  称




推荐学校意见

年  月  日

街、镇教育指导中心意见

年  月  日

区教育局意见

年  月  日










附件2:

南沙区科研骨干教师推荐表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单  位


职  称




推荐学校意见

年  月  日

街、镇教育指导中心意见

年  月  日

区教育局意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