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组建南沙区“名师工作室”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中小学:
为进一步发挥“名师”的广泛辐射作用,培养和造就一批高素质的教师专业人才,进而带动我区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经研究决定组建以全国优秀教师和特级教师姓名命名的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室,并制定了《组建南沙区“名师工作室”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联系人:李涌,电话:34682566)
组建南沙区“名师工作室”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发挥“名师”的广泛辐射作用,培养和造就一批高素质的教师专业人才,进而带动我区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决定组建以全国优秀教师和特级教师姓名命名的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室(简称“名师工作室”),特制定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落实《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坚持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建立南沙区名师工作室,为优秀教师成长搭建平台,创建优秀人才培养机制和成长环境,形成卓有成效的骨干教师、名师的“孵化器”。
二、工作目标和定位
(一)工作目标:
1、在未来三年内,通过“名师工作室”的组建,进一步挖掘名师蕴含的潜在资源,提升名师的影响力,逐步培育有利于教师专业发展的新梯队,建立起以特级教师、优秀教师为主的名师体系,使名师工作室成为对骨干教师培养的重要基地。
2、培养一批有教育思想,形成自己独特教育风格的学科领军人物,带动全区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办出与南沙经济发展相适应和民众满意的教育。
3、在教育教学实践中,不断更新观念,注重自我发展,总结经验,完成1—2个教育科学课题研究并取得成果。
(二)工作定位
1、研究的平台:研究是“名师工作室”的第一要务和基本属性。通过名师带徒、名师讲学、名师论坛、课题研究、网络交流、成果推广等方式,推广先进的教学理念,传授精良的教学经验,指导工作室成员在教育教学管理与研究中成长。
2、成长的示范:通过名师的示范辐射作用,引领促进我区优秀教师队伍的快速成长,实现专业水平的迅速、健康发展。
3、凝聚的核心:充分利用名师的人格魅力和教育教学管理能力,凝聚和吸引一批优秀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共同发展,形成学习共同体和成长共同体。
三、组织领导
1、区教育局成立南沙区“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加强对名师工作室的领导和管理,区教育局局长李爱华任组长,区教育局副局长陈愿为副组长,凌耀东、邱平元、邓蔚林、杨子莹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名师工作室”的审核、批准、进行年终考核审核和下拨工作经费。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区教育发展中心,负责指导有关学校加强对名师工作室工作的管理。
3、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成专家小组,负责工作室计划和学员培养方案的审核,具体负责对名师工作室的业务指导和年终工作考核。
4、工作室申报项目须经专家小组论证批准后方可实施,实施过程中原则上不做修改,因特殊原因不能执行,由主持人提出修改申请,并报专家小组论证。
5、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名师工作室”组建的筹备工作,负责对申报人员的工作方案进行初审,协调专家小组遴选组建人员并对其申报方案进行可行性论证。
三、“名师工作室”的组建
1、“名师工作室”由名师担任工作室主持人,吸纳部分相同或相近学科的优秀骨干教师为学员组成。
2、工作室主持人的产生:在多方面听取意见和征得名师本人同意的基础上,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报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3、工作室学员的产生:符合条件的教师个人申请,学校推荐,征得工作室主持人同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报领导小组备案。
4、“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实行动态管理,任期三年,工作绩效突出的,经审核后连任,未完成工作目标和任务或出现有悖名师工作室相关条件的,经核实后可予以撤消。
五、“名师工作室”的人员条件
(一)主持人的基本条件是:
1、热爱教育事业,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育教学的专家。
2、知识广博、扎实,有创新精神,在学科上有鲜明的教育风格和教育教学特色,在省内同层次学校同学科中具有较高的威望和知名度。
3、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和教育教学咨询答疑能力,有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扎实稳健的工作作风。能组织、培养和指导骨干教师进行课题研究。
4、具备以下称号之一:特级教师、全国优秀教师。
5、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能够开设网上交流平台。
6、身体状况能胜任工作需要,现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二)学员基本条件是: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师德风范勇于拼搏,乐于钻研,善于学习,具有较强的自我发展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2、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工作经验和教科研能力,并取得突出工作业绩,年龄在40岁以下。
3、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区级以上课堂教学竞赛活动中的获奖教师或者教育科研特别突出年轻教师。
4、掌握现代技术手段,能够积极参加网上交流。
六、工作室职责
1、制定计划:工作计划主要包括工作目标、工作规划、研究项目、团队培训方案等,完成工作室年度和任期总结报告。
2、完善工作制度:根据名师本人和所在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工作室工作制度。
3、带教学员:每个工作室主持人在任期内一般带教5—10名学员,每学期应上一定数量的教学示范课或开设教育教学讲座,采取个别与团队相结合的互动式、开放性的带教模式,提高学员专业水平。
4、个案研究:建立学员跟踪档案,对培养的学员进行成长个案研究,全面了解学员的教育教学情况,帮助学员更好地理解课程改革,了解当前课程设置的特点以及对具体学科的要求,深刻领悟学科的思想,研究学科教学的规律,开拓学科专业视野,在理论学习和实践中提高教学研究的能力。针对各个学员的情况,帮助学员制订“个性化”的发展目标。
5、学术交流:名师工作室全体成员研究教育教学及管理技能与艺术,定期开展教育教学及管理研讨活动,开展教育教学及管理的专题研究,每学年至少确定一个专题研究题目,及时积累研究过程记录,推广研究成果。每年组织1—2次面向全区的学科教师培养活动的现场展示和经验总结交流,以此带动中青年骨干教师的成长和该学科教学水平的提高。
6、课题研究:每个名师工作室在三年内至少完成一项由自己负责的科研课题,形成一批科研成果。帮助学员确定研究课题或让学员参与自己的课题研究,指导学员申报和开展科研课题研究等;
7、学员考核:负责本工作室学员的考核,采取过程评价和结果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学员进行考核。
七、经费使用和管理
1、区教育局每年向每个“名师工作室”划拨专项经费3万元予以支持与保障,所有经费划拨到主持人所在工作单位,经费财务单列,专款专用,党政办负责定期对经费使用及使用效果的情况进行检查。
2、经费主要用于:工作室添置书籍、办公设备;研究性办公经费;课题研究、专题研究经费,工作室网页的建设与维护;名师授课费以及聘请专家的授课费;与培养工作有关的观摩考察费、交通费、成果出版费等。
4、“名师工作室”原则上以三年为一个工作周期。
5、名师工作室经费接受区教育局的财务监督和审计。
八、成果管理和考核
1、“名师工作室”按项目申请完成项目研究的全部任务后,汇集总结报告、实物等成果报工作小组组织专家验收评估,对工作室完成任务评估主要集中在培养对象成长、项目主持人成果物化和在全区教育教学中产生一定影响这三个方面。
2、各工作室要重视对成果资料和工作过程资料的档案管理,注意对项目物化成果的积累和工作室工作资料的收集,做好相关材料的及时整理和归档。
3、凡属“名师工作室”项目成果的论文、专著、媒体刊载、技术资料、汇报材料和成果评议鉴定资料等,在发表、出版、展示、汇报时均应注明“南沙区名师工作室成果”字样。
4、教育局对优质项目成果予以推广和奖励,受到奖励的项目主持人在下一次项目申请时予以优先考虑;对执行不利、研究成果不显著的项目,一般不再予以续约。
5、教育局每年年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工作室的工作目标任务,工作成果,人才培养,经费使用进行考核检查。
6、南沙区教育发展中心将考核结果上报领导小组,根据工作业绩进行奖励、摘牌或者问责处理。
附件:
1.南沙区首批名师工作室拟认名录
2.南沙区名师工作室组建申报书
3.南沙区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申报者提交材料目录
4.南沙区名师工作室方案模板
5.南沙区名师工作室成员申报表
6.南沙区名师工作室项目研究和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协议书
7.南沙区名师工作室成员互相合作、共同提高协议书
附件1:
南沙区首批名师工作室拟认名录
1、徐辉名师工作室(中学物理,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特级教师)
2、唐明再名师工作室(中学化学,全国优秀教师)
3、邓蔚林名师工作室(中学体育,省特级教师)
附件2:
南沙区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申报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工作单位 | ||||||||
最高学历 | 从事 专业 | 现专业职务 及取得时间 | |||||||||
现优秀教师称号 及 取 得时 间 | 教龄 | ||||||||||
工作室全称 | |||||||||||
主 要 成 就 | 1. 教育工作: 2.教学工作: 3.教科研: 4.其他: | ||||||||||
教育教学风格及 专业特长 | 所在单位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区教 育局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注:一式三份,主持人、所在单位、教育局各一份。
附件3:
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申报者提交材料目录
一、材料要求
1.南沙区中小学名师成长工作室领衔人申报表(一式三份)
2.南沙区(领衔人姓名)名师成长工作室方案(一式三份)
3.各类证书复印件: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书、综合荣誉证书、优秀教师称号证书等
4.近五年教育实绩材料
5.近三年教学实绩材料
6.近五年教科研成果材料
二、注意事项
1.“材料要求”的3-6装订成册
2.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4:
南沙区名师工作室方案模板
一、工作室的定位及目标
二、教师培养
1.对拟招聘的工作室成员的要求和期望
2.工作室成员专业成长和专业发展的目标
3.工作室成员专业成长和专业发展的主要措施
三、教育教学研究
1.教育教学研究的主要方向
2.从事该项研究意义及目前所具备的优势
3.研究的主要内容
4.研究的主要方法
5.研究的预期成果及呈现方式
四、需要的保障、支持条件
五、工作室成员主要分工
六、工作室规章制度
附件5:
南沙区名师工作室成员申报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工作单位 | ||||||||||
最高学历 | 任教学科 | 现专业职务 及取得时间 | |||||||||||
现优秀教师称号 及 取 得 时 间 | 教 龄 | ||||||||||||
拟加盟的 名师成长工作室 | 名 师 姓 名 | ||||||||||||
专业成长主要成绩 | |||||||||||||
教育 教学 教科 研等 方面关注的 问题 | 专业 发展主要目标 | ||||||||||||
对拟加盟工作室的愿望 | |||||||||||||
所在单位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主持人意 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区教 育局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注:一式四份,申请人、主持人、所在单位、教育局各一份
附件6:
南沙区名师工作室
项目研究和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协议书
甲方: “ ”名师工作室
乙方: 南沙区教育局
为进一步发挥“名师”的广泛辐射作用,培养和造就一批高素质的教师专业人才,进而带动我区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根据《组建南沙区“名师工作室”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就完成工作室研究项目、培养中青年教师、质量评估、各项保障等方面有关事项,经“ ”名师工作室(以下简称甲方),南沙区教育局(以下简称乙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必须履行的职责
第一款 制订《“ ”名师工作室工作方案》,确定年度工作目标为:
第二款 确定工作室教育教学专题研究项目及主要研究方式、达成的研究目标、预期成果及呈现(辐射)方式:
第三款 制订工作室成员培养考核方案,包括培养(成长)目标、培训形式,研究形式,培训考核等,使甲方所有成员在一个工作周期内必须分别达到如下具体培养(成长)目标:
成员姓名 | 培养(成长)目标 |
工作室成员培养考核方案另附。
第四款 完成乙方安排的教育教学、教科培等培训任务;
第五款 甲方主持人职责:
甲方主持人 为甲方的责任人,必须对本协议第一之一、二、三、四款负责,同时,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第一项 每学期开一节区以上(或有同类学校20名以上 的教师听课)公开课;每学期作区以上(或50名以上的同学科教师参与的)教师培训讲座(报告会、研讨会)一次。
第二项 在一个工作周期内,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论文三篇以上。
第二条 乙方必须履行的职责
第一款 对工作室的成立、运行起政策保障、组织指导和协调监督职能。
第二款 帮助甲方对工作室研究成果进行输出和辐射。
第三款 为甲方的研究、培训工作提供时间、设备、物质、场所等方面的支持。
第四款 指导、监督对甲方进行过程性、终结性考核评估,并由认定是否实现了本协议所确定的目标。
第五款 根据《组建南沙区“名师”工作室的工作方案》相关规定支付甲方工作经费,并视培养成效对甲方实施奖励。
第三条 协议的中止
在协议执行期间,甲方需中止本协议,必须提出书面报告,陈述理由,并经乙方批准方可中止协议,并酌情减拨工作经费;乙方对甲方实行过程性、终结性评价淘汰制,考核不合格则摘牌停止运行,并相应停止核拨工作经费。
第四条 附则
1.本协议一式二份, 甲乙各执一份。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领衔人签名)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7:
南沙区名师工作室成员
互相合作、共同提高协议书
甲方: (主 持 人)
乙方: (工作室成员)
丙方: 南沙区教育局
为进一步发挥“名师”的广泛辐射作用,培养和造就一批高素质的教师专业人才,进而带动我区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根据《组建南沙区“名师工作室”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就名师成长工作室主持人(以下简称甲方)、名师工作室成员(以下简称乙方)、南沙区教育局(以下简称丙方)三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在工作室中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工:
甲方:
乙方:
第二条 培养(成长)目标:
根据《组建南沙区“名师”工作室的工作方案》第二点“工作目标和定位”的要求,乙方必须达到如下具体培养(成长)目标:
1.
2.
3.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职责:
甲方:
1.根据“名师工作室的主要职责”确定的培养目标制定乙方的具体培养考核方案,明确其发展方向和培养方法、途径、考核指标。
2.帮助乙方制订三年专业成长计划,认真实施培养计划,根据乙方的成长情况不断调整和完善培养计划、方法和模式,使乙方在专业素养、专业能力得以快速成长,具有一定专业建树。
3.每学年对工作室成员专业化发展作出评价,并记入学员专业化发展成长袋中。
乙方:
1.制订三年个人成长发展目标,配合甲方共同制订具体培养计划。
2.积极参加工作室的活动,完成工作室的学习、研究任务,并有相应的成果显现,努力实现培养计划所确定的目标。
3.在个人专业化发展成长袋中增加在工作室中学习、成长的内容记录,包括学习内容安排、学习结果、阶段性成长变化、导师指导情况及评语等。
4.尊重甲方及工作室其他成员,互助合作,共同提高。
第四条 考核
依据《关于组建南沙区“名师”工作室的工作方案》第五部分第7条,由甲方对乙方进行考核,并认定是否实现了本协议所确定的目标,考核不合格者则调整出名师工作室。
第五条 协议的中止
在协议执行期间,甲、乙方需中止本协议,必须提出书面报告,陈述理由,并经丙方批准方可中止协议;丙方对甲方实行过程性、终结性评价淘汰制,考核不合格则取消主持人资格,并相应停止核发工作经费。
第六条 附则
1.本协议一式四份, 甲乙丙各执一份。
2.本协议经甲乙丙签字盖章后有效。
甲方(签名) 丙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主题词:名师工作室 方案 通知
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党政办公室 2012年3月26日印发